各相关机构及个人✩:
根据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》,沐鸣组织申报2024 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工程研究中心”),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省工程研究中心是为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💂🏿,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👨🏽🚀、产业创新发展以及传统产 业提质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👨🏻,强化对国家和我 省重大战略任务、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🥞,依托企业、高校、 科研机构、医院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,是链接产业技术研发与 科技成果工程化、产业化转化的桥梁和纽带🙋🏻,是我省重大创新平 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(二)各单位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🎀,要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⏏️,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,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🙋🏿♀️、 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🏃🏻♂️,构建长效的“产学研用”合作机制,成为 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 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。
(三)各地区、各部门推荐省工程研究中心,要遵循“少而精”的原则🙅🏻♀️,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、重大规划实施、重大工程建设👋、重点区域创新发展等需要✏️,择优择需向我委报送符合条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。
(四)省工程研究中心可采用法人形式或非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。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省工程研究中心,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、财、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,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 立核算、有据可查。
(五)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📊、有 关合作单位自筹以及争取相关研发经费解决,有条件的地区可予 以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。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牵头🧙🏽,会同 高校🤾🏻♀️、科研机构、医院和社会投资机构等组建联合体,共同申请 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🔰🙇🏼♂️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除了应具备《管理办法》所规定的条件 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🧜:
(一)研究领域符合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,见附件2)明确的范围,并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🤸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♻️、新材料、 新型储能🫷🏼、生物医药、生物制造、低空经济、商业航天等领域🏋🏼♂️。
(二)编制建设实施方案👵🏻,提出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、建设目标、产业技术研发及工程化主要任务;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; 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(三)应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⚙️,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,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。
(四)研发设备原值:高校、科研院所和医院不少于2000万元,设计类企业不少于1000万元😙,制造类企业不少于2000万元🤌🏻。
(五)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牵头组建的,研发场地应相对独立且不少于2000平方米;由企业牵头组建的,研发场地可适当放宽至不少于1000平方米🙉🤽🏻。
(六)主持(承担)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,或主持(参与) 过行业标准制定。
(七)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🍛、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。
(八)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提出申请🖼🙆♂️。申报人按照管理办法中《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》的要求,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及填报申报数据表,于2024年12月29日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📦:kyb2904261@163.com,同时于沐鸣科研平台登记申报信息(http://14.215.239.114:6180/userAction!to_login.action)。
(二)沐鸣推荐上报🚰。
四🥺、相关要求
(一)同一机构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不得多头申报。 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,将取消申报资格🪩。
(二)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👈,并出具承诺书💣🦏, 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👨🏻🌾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, 一经发现并查实,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。
(三)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🍤,避免宽泛笼统。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,编制目录🤹♂️、页码,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🍛。